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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面面观
    作者:本站    来源: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日期:2006-4-28 1:05:02

*试用期之员工应对篇
        小张今年6月份大学毕业,至今工作却还是没有着落,这让他的朋友们挺着急的。其实小张是一个比较优秀的毕业生,在学校的时候就是出了名的尖子生,他也成功应聘了一些职位,可总是一个月不到就心灰意冷,自己炒了自己的“鱿鱼”。
  小张的问题很简单,就是难以调整好心态度过试用期。初入公司总是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和困难,对公司岗位的不适应,对人际关系的僵硬一筹莫展,对工资待遇的期望感觉渺茫等等造成了他工作难以尽心尽力,难以在工作中找到乐趣,自然而然对工作失去信心,工作状态低迷,自然让公司对他失去了信心,最终选择放弃了他。
  某学校的一位老师就小张的这种情况做了分析,并给正在试用期或者即将面对试用期的学生们提出了建议,以期能帮助他们很好的应对试用期。
        首先做的是要冷静地分析现在的这份工作。主要的方向是这段时间我不适应的有什么,不懂的主要是什么,我要怎么样才能尽快的融入工作,融入环境;然而事关切身利益,学生们这段时间最难的就是分析工作中问题产生的症结所在,他们的思考模式常因此短路,执着于“我应该离开还是留下”不能自拔。
  第二,要完成“角色转换”,尽快适应新角色。告别校园,由学生转型为独立的职业人,这也是试用期的首要任务,作为新人,需要克服个人想象与社会公司实际情况的落差所带来的不安全感,以适应企业软硬环境,掌握工作的规则和程序;在听从上司、同事指导的同时,获得公司及他人的认同。这好比蛹蜕变为蝶,试用期的心路发展过程是艰辛的,但结果却是美好的。
  第三,“角色转换”要从五个方面入手。一是认识,认识并了解企业,是学生员工的基本一步,包括企业的文化,企业的人事等;二是设计,对自己的试用期或者以后工作要有一个整体的规划;三是开放,这样会让你同周边人群的关系大为融洽;四是自表,适时表现自己的专长,为赢得机会添砖加瓦;五是自律,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为自己的试用期加分。试用期之 企业箴言篇试用期尽管是一个双向的行为,但是企业在这里是完全掌握着主动的。在企业眼中,试用期他们看重的又是什么呢?深圳某石油设备生产公司的总经理马厚清说,试用期只有短短的三个月或者稍长一点的时间,在这段时间要想一个毕业生做出多大的成绩来,这不太现实,主要的就是看看他们展现的工作状态和发展潜力,因为这个是在工作中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也是任何企业最为看重的地方。

*试用期之 法律在线篇 试用期间有很多相关的法律学生朋友有必要详细了解,包括试用期合同、试用期限、试用期担保、试用期离职等多方面的问题。就此我们邀请重庆博凯律师事务所的舒斌律师为我们做了详细的介绍。
  第一,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第二,劳动期限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具体来说就是,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至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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